一、修法重點

2026年6月行政院會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全面提高毒駕刑責。

刑法修正:毒駕致死加重刑責、毒駕導致重傷者刑期提高。即使未肇事,單純毒駕行為也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處罰。

道交條例修正:毒駕或拒測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新增同車乘客連坐罰——明知駕駛有毒駕行為仍共乘者,處6,000至12,000元罰鍰。新增預防性吊照制度。

一句話:毒駕修法加重刑責、吊銷駕照3年、同車乘客連坐罰,2026年上路。

常見問題

Q1. 毒駕的標準是什麼?

體內被檢出毒品陽性反應即構成毒駕,不需證明有駕駛安全受影響的具體情況。常見毒品包括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等。

Q2. 同車乘客連坐罰是什麼?

明知駕駛有吸毒仍搭乘該車輛的乘客,處6,000至12,000元罰鍰。若乘客無法證明不知情,仍可能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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