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衛福部試管嬰兒補助 3.0 方案持續實施,未滿 39 歲首次補助最高 15 萬元、39 歲以上首次 13 萬元,低收/中低收每次 15 萬元。申請資格為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妻未滿 45 歲、經醫師診斷為不孕。補助由全台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代辦,先自費完成療程後核銷,首次療程補助後自費約 0~10 萬元。台北市等縣市另有地方加碼補助。本篇整理補助資格、金額、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補助申請資格

條件說明
國籍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完成結婚登記
妻子年齡未滿 45 歲(以申請月份計算)
診斷經人工生殖機構醫師診斷為不孕,須接受體外受精(試管嬰兒)療程
機構須於衛福部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療程
補助範圍僅補助試管嬰兒(IVF),不含人工授精(IUI/AIH)

補助金額一覽

一般身分

年齡胎次申請次數取卵+植入(完整療程)僅取卵未植入僅植入
未滿 39 歲各胎第 115 萬元 🏆10 萬元5 萬元
各胎第 2~310 萬元6 萬元4 萬元
各胎第 4~66 萬元4 萬元2 萬元
39 歲~未滿 45 歲各胎第 113 萬元7 萬元5 萬元
各胎第 2~38 萬元4 萬元4 萬元
各胎第 4~66 萬元4 萬元2 萬元
⚠️ 年齡限制注意

40~44 歲僅補助前 3 次,第 4 次起不予補助。45 歲以上完全不予補助。年齡以申請月份計算,而非出生日期——例如 1980 年 4 月出生者,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申請仍以 44 歲計算。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項目補助內容
每次補助上限15 萬元(不分年齡、胎次)
補助次數依年齡別比照一般身分

補助次數上限

妻子年齡每胎可申請次數
未滿 40 歲最多 6 次
40~44 歲最多 3 次
💡 活產後重新計算

成功生產後,想生下一胎時,補助次數重新計算。例如第一胎已用掉 6 次補助,第二胎可依當時年齡重新享有首次補助額度。這是補助 3.0 方案的重大利多。

申請流程

步驟說明時限
① 門診評估至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就診,醫師診斷不孕
② 資格申請攜雙方身分證正本+存摺封面,由醫療機構線上申請資格審查
③ 取得資格國健署審核通過,取得補助資格審核後約 1~2 週
④ 實施療程進入試管療程(排卵→取卵→受精→培養→植入),費用先自費墊付取得資格後 1 年內
⑤ 費用申報療程結束後由醫療機構上傳紀錄及收據至系統核銷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
⑥ 撥款入帳國健署審核後撥款至指定帳戶申報後約 1 個月

應備文件

文件說明
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影本醫療機構查驗
印章簽署聲明書及申請表
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補助匯款帳戶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僅低收戶需附

各縣市加碼補助

縣市補助內容備註
台北市 🏆每次療程最高 2.5 萬元,每年限 1 次夫妻任一方設籍台北市滿 1 年,妻 ≤ 44 歲
新北市部分醫療院所合作方案依各機構公告
桃園市凍卵補助(特定條件)設籍桃園市

地方補助可與中央補助 合併申請,先領中央補助款後,再憑差額收據向縣市衛生局申請加碼。

實際費用與補助後自費估算

試管嬰兒療程費用

療程類型每次週期費用
第 2 代 IVF(一般試管)約 15~20 萬元
第 3/4 代 IVF(含 PGS 篩檢等)約 25 萬元起
人工授精 IUI約 1~3 萬元(無補助

補助後自費金額估算

情境療程費用補助金額自費金額(約)
未滿 39 歲、首次、一般療程15~20 萬最高 15 萬約 0~5 萬元 🏆
未滿 39 歲、首次、高階療程25 萬15 萬約 10 萬元
39 歲以上、首次15~20 萬13 萬約 2~7 萬元
未滿 39 歲、第 2~3 次15~20 萬10 萬約 5~10 萬元
39 歲以上、第 2~3 次15~20 萬8 萬約 7~12 萬元

不補助項目

項目說明
人工授精(AIH/IUI)完全不補助
胚胎冷凍保存費每年約 5,000~10,000 元
PGS/PGT-A 染色體篩檢約 3~5 萬元
受贈卵子營養費及取卵費捐卵療程相關費用
排卵藥自行購買未經醫療機構開立者

常見問題

試管嬰兒補助 3.0 和 2.0 差在哪?

3.0 方案主要差異:① 首次補助從最高 10 萬元提高到 15 萬元(未滿 39 歲)② 第 2~3 次從最高 6 萬元提高到 10 萬元 ③ 39 歲以上首次從 10 萬元提高到 13 萬元 ④ 成功活產後下一胎補助次數重新計算 ⑤ 38 歲以上可植入 2 顆胚胎(原為 1 顆)。整體來說補助金額大幅提升,條件更寬鬆。

試管嬰兒補助和人工受孕補助一樣嗎?

不一樣。試管嬰兒(IVF)是將卵子取出體外受精後植入子宮,補助 3.0 方案僅補助試管嬰兒。人工受孕(IUI/AIH)是將洗滌後的精蟲直接注入子宮,費用較低(約 1~3 萬元),但完全不在補助範圍內。如果醫師判斷可先嘗試人工受孕,須自行負擔全額費用。

補助款什麼時候撥下來?

補助為事後核銷制,須先自費完成療程再申請撥款。療程結束後由醫療機構上傳資料,國健署審核後約 1 個月內 撥款至指定帳戶。整個流程(從療程結束到收到款項)約需 1~3 個月。務必保留所有收據正本,並確認醫療機構在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 完成申報,逾期恐喪失補助資格。

台北市試管補助和中央可以一起領嗎?

可以。中央補助(國健署)與台北市加碼補助可合併申請。建議先申請中央補助,再憑差額收據向台北市衛生局申請加碼(每次最高 2.5 萬元,每年限 1 次)。需注意台北市補助有年度預算限制,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建議年初就提出申請。其他縣市也陸續有相關加碼方案,可向當地衛生局查詢。

試管嬰兒療程一定要去特約機構嗎?

是的。補助 3.0 方案限於衛福部公告的 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進行療程,全台約 104 家。一般婦產科診所若未取得人工生殖機構許可,無法執行試管嬰兒療程,也不適用補助。建議前往前先確認該機構是否為特約機構,可至衛福部國健署網站查詢或直接致電詢問。

試管嬰兒補助選擇一覽表

需求情境建議作法預估補助金額
未滿 39 歲、首次做試管申請中央補助 3.0最高 15 萬元 🏆
39 歲以上、首次申請中央補助 3.0最高 13 萬元
低收/中低收入戶申請中央補助 3.0每次 最高 15 萬元
設籍台北市中央補助 + 台北市加碼中央補助 + 2.5 萬元
第 2 次以上療程申請中央補助 3.0(第 2~3 次)未滿 39 歲最高 10 萬元
想生第二胎重新申請補助(次數重置)依當時年齡按首次標準
僅需人工授精 IUI無補助,全額自費約 1~3 萬元
⚠️ 試管嬰兒補助注意事項

年齡以月份計算:申請月份即為認定年齡,超齡即無法申請。胚胎植入數限制:未滿 38 歲限植入 1 顆、38 歲以上限 2 顆,違反規定該次不予補助。補助時效:取得資格後 1 年內完成療程,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申報。先自費後核銷:補助款非事前撥付,須先準備療程費用。不補助項目:冷凍保存費、PGS 篩檢、人工授精等不在補助範圍。詳細規定以衛福部國健署最新公告為準。

⚠️ 免責聲明

本文試管嬰兒補助資訊依 2026 年 5 月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告及各生殖醫學中心公開資料整理。補助 3.0 方案(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2026 年 4 月 1 日更新)以國健署正式公文與最新公告為準。各縣市加碼補助方案可能隨時調整,請逕洽各縣市衛生局確認。療程費用因醫療機構及個人情況而異,以實際收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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