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開個玩笑有必要這麼生氣嗎?」——網路上的言語傷害、私密影像被未經同意散布、持續的跟蹤騷擾,這些都不是「小事」。台灣近年已逐步建立從網路霸凌申訴、數位性暴力下架到跟騷法保護令的完整防護網。了解這些管道,才能在需要的時候保護自己或身邊的人。


網路安全意識越來越重要,從言語霸凌到私密影像外流,不同類型的侵害有不同的救濟管道。這篇從申訴求助、法律救濟到保護措施,幫你一次了解。


緊急求助電話

管道電話說明
報警專線110立即報警啟動刑事偵查
保護專線11324小時,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通報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校園霸凌申訴,24小時專人服務
性影像處理中心(02) 6605-7373性影像下架申訴,09
~22
安心專線0800-788-995心理輔導與自殺防治
iWIN網路內容防護(02) 2577-5118網路不當內容申訴

網路霸凌

什麼是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指透過網路平台(社群媒體、留言板、通訊軟體等)對他人進行持續的攻擊、辱罵、誹謗或排擠行為。與實體霸凌不同,網路的匿名性和擴散性使傷害更容易擴大且難以消除。

申訴管道

管道適用情況網站/電話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路不當內容、兒少安全、網路霸凌https://i.win.org.tw/appeal
教育部1953專線校園霸凌(學生之間)1953(24小時)
平台檢舉機制FB、IG、Dcard、PTT等社群平台各平台內建檢舉功能
報警110涉及恐嚇、誹謗、跟騷等刑事犯罪110

iWIN申訴SOP

截圖存證 → 向家長/師長反映 → 向iWIN申訴 → 報警處理

法律救濟

網路霸凌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行為法條刑責
公然侮辱刑法第309條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誹謗刑法第310條最重2年徒刑
加重誹謗(文字圖畫散布)刑法第310條第2項最重2年徒刑
恐嚇刑法第305條最重2年徒刑
💡 2026年刑法修正草案重點

行政院於2026年1月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針對網路和Deepfake技術犯公然侮辱或誹謗,明定加重刑責:網路公然侮辱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網路誹謗最重3年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


數位性暴力

什麼是數位性暴力?

數位性暴力包括: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偷拍)、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復仇式色情)、Deepfake不實性影像、以及透過網路進行性勒索等行為。

申訴管道: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

衛福部設立「性影像處理中心」(SIARC),提供一站式服務:

五大服務項目:

  1. 簡易法令諮詢
  2. 證據保留教學
  3. 報警流程教學
  4. 下架移除機制——通知國內外平台業者依法移除性影像
  5. 後續諮商轉介

影像下架機制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網路平台業者經主管機關或性影像處理中心通知後,應立即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性影像,並留存資料180日供司法調查。平台不配合者,可裁罰6萬至60萬元,情節嚴重可限制接取(封網)。

法律救濟:刑法第28章之一

「性暴力防制四法」通過後,刑法新增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條文行為刑度
§319-1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偷拍)最重3年
§319-2強暴、脅迫攝錄(強拍)最重5年
§319-3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最重5年
§319-4Deepfake不實性影像製作或散布最重5年(營利最重7年)
§319-5載體沒收一律沒收

遭遇外流6步驟

保全證據 → 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 → 報警提告
→ 聲請保護令 → 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 → 通報跨平台移除
⚠️ 告訴期間要注意

刑法第319-1條(未經同意攝錄)屬於「告訴乃論」,必須在知悉犯人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錯過期間將無法追訴刑事責任。建議第一時間報警保留告訴權。


跟蹤騷擾防制法

什麼是跟騷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是台灣針對反覆或持續跟蹤騷擾行為的特別刑法,2022年6月施行,保護個人的身心安全、行動自由和生活私密領域。

構成要件(四要件同時成立)

要件說明
① 與性或性別有關動機涉及追求、愛慕、性暗示,或性別歧視、偏見
② 反覆或持續非偶然一次,具有連續性或反覆性
③ 違反意願被害人已明確表達拒絕
④ 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被害人的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8大跟騷行為態樣

  1. 監視、觀察、跟蹤或設法知悉行蹤
  2. 盯梢、守候、尾隨等接近行為
  3. 警告、威脅、辱罵、歧視等言語動作
  4. 電話、網路、電子通訊等方式干擾
  5. 要求約會、聯絡等不當追求行為
  6. 寄送、留置、展示文字、圖畫、影像等物品
  7. 告知或出示有害名譽之訊息
  8. 濫用個資訂購貨品或服務

申請流程

Step 1 蒐證 → Step 2 明確表達拒絕 → Step 3 報警(書面告誡)
→ Step 4 再犯時聲請保護令 → Step 5 法院審理核發

跟騷保護令

項目內容
申請條件行為人經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犯
有效期間最長2年,可延長
保護內容禁止再為跟騷行為、禁止接近特定場所(可指定距離)、禁止查閱戶籍資料、命完成治療性處遇
違反效果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跟騷保護令 vs 家暴保護令

項目跟騷保護令家暴保護令
適用對象陌生人、追求者、同事、鄰居等配偶、前配偶、同居人、親戚、親密伴侶
是否須先行告誡是(先書面告誡)否(可直接聲請)
有無緊急保護令無(有預防性羈押)有(4小時內核發)

被害人保護措施

隱私保護

  • 性侵害和數位性暴力被害人的身分資訊依法保密
  • 刑事訴訟程序中有隔離訊問等保護措施

心理輔導

  • 衛福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
  • 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心理諮商轉介
  • 學生可透過學校輔導室尋求協助

法律協助

  •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 各縣市法律諮詢服務
  • 犯罪被害人可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常見問題

遇到網路霸凌第一步要做什麼?

第一步是「截圖存證」。網路上的貼文、留言、私訊都可能被刪除,務必第一時間截圖(包含日期時間和帳號資訊)或錄影存證。第二步是透過iWIN或報警尋求協助。

私密影像被外流怎麼辦?

不要慌。第一時間向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siarc.mohw.gov.tw)申訴,該中心會通知平台下架。同時保全證據、報警提告。刑法對散布性影像有明確刑責,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跟騷法保護令一定要先報警嗎?

是的。跟騷保護令的聲請需要「警察機關書面告誡」作為前置程序。必須先報警,警方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後,如果2年內對方再犯,才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網路霸凌可以告什麼?

依情況不同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刑法第309條)、誹謗(第310條)或恐嚇(第305條)。如果是持續性的騷擾,也可能適用跟騷法。2026年行政院已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加重網路霸凌的刑責。

兒少遇到網路霸凌怎麼辦?

未成年人的網路霸凌事件,可以撥打教育部1953反霸凌專線(24小時),或向iWIN申訴。學校也設有輔導機制,可向導師或輔導室反映。如果是私密影像問題,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提供全年無休的協助。

Deepfake影片可以要求下架嗎?

可以。刑法第319-4條已將Deepfake不實性影像的製作和散布定為犯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同時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要求平台下架。2026年刑法修正草案更針對Deepfake加重刑責。

跟騷法的「與性或性別有關」是什麼意思?

這是跟騷法的核心要件,行為必須出於追求、愛慕、性暗示等動機,或基於性別歧視、偏見。如果是單純的鄰居噪音糾紛或債務催收,不適用跟騷法,但可能適用其他法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

跟騷法可以告陌生人嗎?

可以。跟騷法的適用對象包括陌生人、追求者、同事、同學、鄰居等。但如果是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含前伴侶)間的跟騷行為,應優先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平台不配合下架怎麼辦?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平台接到通知後必須立即移除性影像。如果平台不配合,可處6萬至6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時可限制台灣使用者接取該平台(封網)。可以向性影像處理中心反映平台不配合的情況。

iWIN申訴和報警有什麼不同?

iWIN主要處理網路內容問題(如不當言論、色情內容、兒少安全),處理方式是通知平台下架或移除內容。報警則是啟動刑事偵查,針對涉及犯罪的行為(如恐嚇、誹謗、散布性影像)。兩者可以同時進行,不是二選一的關係。


總結

類型申訴管道法律依據法律效果
網路霸凌iWIN、1953專線、110刑法第309~310條(侮辱、誹謗)最重2年徒刑;2026草案加重處罰
數位性暴力性影像處理中心、110刑法第319-1~319-5條最重7年徒刑
跟蹤騷擾110報警跟蹤騷擾防制法保護令(最長2年)、違反最重3年徒刑
平台下架性影像處理中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平台不配合可罰6萬~60萬
⚠️ 注意事項

以上資訊為2026年5月參考資料,法律條文和制度可能隨時修訂,實際情況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如有個案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撥打113保護專線。遇到緊急情況請立刻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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