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調解委員會/調解流程 免費法律紛爭解決管道
2026台灣調解委員會申請流程、調解範圍與法律效力完整整理
2026年台灣調解委員會與調解流程完整指南。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設於各鄉鎮市區公所,由地方公正人士組成,免費為民眾排解糾紛。113年度全國調解成立率高達83.2%(14萬1625件)創歷年新高。受理範圍:民事事件(車禍損害賠償/債務借款/房屋租賃/漏水/遺產分割)及告訴乃論刑事事件(過失傷害/毀損/公然侮辱/親屬間詐欺竊盜)。不受理:非告訴乃論刑事(肇事逃逸/酒駕)、已法院第一審辯論終結者、家事事件。調解流程四部曲:確認管轄→提出申請(臨櫃/線上/警察轉介)→出席調解會議(可帶律師或家人)→調解結果。調解成立:製作調解書→3日內報公所→公所10日內送法院審核→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可強制執行)。調解不成立:發給證明書→可提起訴訟(調解陳述不得作為不利證據)。申請管轄:向對方住所地或糾紛發生地公所申請。車禍調解最常見,警方可轉介。時效: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民事侵權行為2年內;聲請調解可中斷時效。調解不成立後鄉鎮調解須1個月內起訴(法院調解10日內),否則時效視為不中斷。法院調解vs鄉鎮調解:法院限民事且即時生效(調解筆錄直接與判決同效力);鄉鎮含告訴乃論刑事且須送法院核定。免費法律諮詢:各區公所、法扶基金會、法院訴訟輔導科、議員服務處。2026年台中市5/1~5/15調解擴大宣導週。防範調解黃牛:調解完全免費,勿信不法業者有償代辦。本篇從申請到權益完整整理。
113年度全國調解成立率高達83.2%(14萬件)、完全免費、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調解是台灣最實惠的紛爭解決管道。本篇從申請到權益完整整理。
一、什麼是調解委員會?
基本介紹
調解委員會設於各鄉、鎮、市、區公所內,由地方上具有法律常識、熱心公正的人士組成(如退休教師、律師、地方仕紳等),免費為民眾排解糾紛。
| 項目 | 內容 |
|---|---|
| 設置機關 | 各鄉鎮市區公所 |
| 調解委員 | 地方公正人士(具法律常識者) |
| 費用 | 完全免費(除勘驗費外) |
| 成立率 | 83.2%(113年度,創歷年新高) |
| 年度案件量 | 14萬1,625件(113年度) |
二、哪些糾紛可以聲請調解?
✅ 可受理範圍
| 類型 | 說明 | 常見案例 |
|---|---|---|
| 民事事件 | 私權關係爭議 | 車禍損害賠償、債務借款、房屋租賃、漏水糾紛、遺產分割、扶養費給付 |
|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 須被害人提告才受理 | 過失傷害(車禍最常見)、毀損罪、公然侮辱、侵入住居、親屬間竊盜/詐欺 |
❌ 不受理範圍
| 類型 | 說明 |
|---|---|
| 非告訴乃論之刑事 | 肇事逃逸、酒駕公共危險、殺人、強盜等 |
| 已法院第一審辯論終結 | 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後期則不受理 |
| 家事事件 | 離婚、子女監護等(須走法院家事調解) |
| 耕地租佃糾紛 | 適用特別法規 |
三、調解流程四步驟
步驟一:確認管轄
| 情況 | 應向哪個公所申請 |
|---|---|
| 雙方同住一鄉鎮市區 | 該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
| 民事事件(不同鄉鎮) | 對方住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 |
| 刑事事件(不同鄉鎮) | 對方住居所地 或 犯罪地(車禍發生地) |
車禍調解最簡單的方式:直接向「車禍發生地」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
步驟二:提出申請
| 方式 | 說明 |
|---|---|
| 臨櫃申請 | 至公所調解會填寫申請書(備雙方姓名地址電話及糾紛事由) |
| 線上申請 | 部分縣市提供線上聲請系統(如台中市、新北市) |
| 警察轉介 | 車禍案件可向處理員警表示要申請調解,由警方轉介 |
步驟三:出席調解會議
| 項目 | 內容 |
|---|---|
| 通知方式 | 公所排定日期後寄發通知書 |
| 可帶誰 | 律師、家人或信任的朋友陪同 |
| 氣氛 | 比法庭輕鬆許多,委員居中協調 |
| 費用 | 完全免費(除勘驗費由當事人核實開支) |
步驟四:調解結果
✅ 調解成立
| 流程 | 時限 |
|---|---|
| 雙方達成共識,製作調解書 | 調解當日 |
| 調解委員會報知公所 | 3日內 |
| 公所送法院審核 | 10日內 |
| 法院核定後發還 | 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
❌ 調解不成立
- 委員會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 可持該證明書向法院提起訴訟
- 調解中的陳述,不得在後續訴訟中作為不利證據
四、調解的四大好處
| 好處 | 說明 |
|---|---|
| ① 完全免費 | 除勘驗費外,聲請及調解程序不須繳納任何費用 |
| ② 省時省力 | 程序快速,受理後約15工作日內排定,不必像訴訟動輒數月 |
| ③ 關係不留疤 | 坐下來談、尋求雙贏,較能維持日後和氣 |
| ④ 結果有保障 | 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五、法院調解 vs 鄉鎮市調解
| 比較項目 | 法院調解 | 鄉鎮市調解 |
|---|---|---|
| 適用範圍 | 僅民事法律關係 | 民事 + 告訴乃論刑事 |
| 管轄機關 | 地方法院 | 鄉鎮市區公所 |
| 調解委員 | 律師、心理師等(專業性高) | 退休教師、律師、仕紳(較接地氣) |
| 地點氣氛 | 法院,較正式 | 公所或彈性地點,較輕鬆 |
| 費用 | 原則免費(部分案件有聲請費) | 完全免費 |
| 生效方式 | 調解筆錄簽名後直接生效 | 調解書須送法院核定後生效 |
| 強制執行 | 可直接持調解筆錄聲請 | 核定後可持調解書聲請 |
選擇建議
| 情境 | 建議選擇 |
|---|---|
| 小額車禍、鄰里糾紛 | 鄉鎮市調解(免費快速彈性) |
| 涉及傷害告訴 | 鄉鎮市調解(可一併處理刑事+民事) |
| 金額龐大、法律關係複雜 | 法院調解(委員專業性高) |
| 離婚、子女監護 | 法院家事調解(家事事件法強制) |
六、時效規定
關鍵時效一覽
| 項目 | 時限 |
|---|---|
|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 | 6個月(知悉肇事者起算) |
| 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 | 2年(知有損害起算) |
| 調解不成立後起訴期限(鄉鎮) | 1個月內 |
| 調解不成立後起訴期限(法院) | 10日內 |
聲請調解對時效的影響
| 情況 | 效果 |
|---|---|
| 聲請調解 | 時效中斷(與起訴同一效力) |
| 調解成立 | 時效重新起算 |
| 調解不成立但在期限內起訴 | 視為聲請調解時已起訴(時效回溯中斷) |
| 調解不成立且逾期未起訴 | 時效中斷視為不中斷 |
車禍調解特別保障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向調解會聲請調解後,若6個月內調解不成立,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不會因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而喪失告訴權。
七、免費法律諮詢管道
| 管道 | 說明 |
|---|---|
| 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 申請調解即享免費服務,多數公所也提供免費律師諮詢時段 |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弱勢族群免費法律諮詢及訴訟代理,全台各有分會 |
| 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 提供免費法律諮詢(需現場或電話預約) |
| 各縣市議員服務處 | 多數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時段 |
2026年調解宣導週
台中市:2026年5月1日~5月15日為「調解擴大宣導週」,各區公所加強宣導調解服務。
八、常見問題
調解委員會要錢嗎?申請調解要準備什麼?
完全免費。除勘驗費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聲請調解及調解程序不須繳納任何費用。申請應備文件:(1) 雙方當事人姓名、地址、電話;(2) 糾紛相關證明文件——車禍需備初判表、現場圖、診斷證明書、維修估價單等;債務糾紛需備借據、本票等;(3) 如委託代理人,需附委任書。申請方式三種:臨櫃至公所調解會填寫申請書、線上申請(部分縣市提供)、警察轉介(車禍案件可向員警表示要申請調解)。管轄原則:向對方住所地或糾紛發生地的公所申請。注意:調解完全免費,切勿聽信不法業者(調解黃牛)有償代辦。
調解成立後有什麼法律效力?可以反悔嗎?
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不能任意反悔。完整流程:(1) 雙方達成共識後製作調解書;(2) 調解委員會3日內報知公所;(3) 公所於10日內將調解書送法院審核;(4) 法院核定後,該調解書就具有「確定判決」的效力,一方不履行時,他方可直接持調解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財產、扣押薪資等)。注意:(1) 調解書若未送法院核定,僅具「私法契約」效力,對方反悔時仍需另外訴訟;(2) 送法院核定的主體是公所,不是當事人;(3) 刑事調解成立並履行後,通常會撤回告訴或約定不提出刑事告訴,但調解本身不具「形成力」(如離婚調解成立後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車禍調解怎麼申請?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車禍調解是最常見的調解案件,建議所有車禍都先申請調解。申請方式:車禍發生報警後,向處理的交通分隊或派出所表示要申請調解,警方會轉介至車禍發生地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也可以自行到車禍發生地公所臨櫃或線上申請。注意事項:(1) 一定要先報警——不要私下和解不報警,否則可能涉及肇事逃逸疑慮;(2) 初判表——報警後約30天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若不服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3) 賠償項目——醫療費用(需單據)、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休養期間)、財物損失(車損會計算折舊)、精神慰撫金;(4) 過失相抵——若雙方均有過失,賠償金額按責任比例計算;(5) 時效——刑事過失傷害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為2年。
法院調解和鄉鎮市調解有什麼不同?哪個比較好?
兩者各有優劣,取決於你的需求。(1) 鄉鎮市調解——優點是完全免費、可處理民事+告訴乃論刑事(如車禍過失傷害+賠償可一次解決)、程序快速(受理後約15工作日排定)、地點彈性(公所或現場)。缺點是調解書須送法院核定後才生效(約多花2~3週);(2) 法院調解——優點是調解委員專業性較高(多為律師)、調解筆錄簽名後直接生效(不需再核定)、適合金額龐大或法律關係複雜的案件。缺點是僅限民事事件(不能處理刑事告訴)、法院氣氛較正式。簡單選擇:小額車禍、鄰里糾紛、涉及傷害告訴→鄉鎮市調解;金額大、法律複雜、已準備打官司想先試調解→法院調解。兩者均可免費聲請。
調解不成立怎麼辦?會影響後續訴訟嗎?
調解不成立不會影響後續訴訟,而且調解中的陳述不能作為不利證據。(1) 拿到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委員會會發給證明書,持該證明書可向法院提起訴訟;(2) 時效保障——向調解會聲請調解可中斷時效。但若調解不成立,須注意起訴期限:鄉鎮調解須在1個月內起訴,法院調解須在10日內起訴,否則時效中斷視為不中斷;(3) 車禍特別保障——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若6個月內調解不成立,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不會超過告訴期間;(4) 調解陳述不可作為證據——調解過程中說過的話,在後續訴訟中不能拿來當作對你不利的證據,可以放心在調解中表達想法。一句話:調解不成再打官司完全沒問題,調解階段反而可以幫助釐清爭點。
調解需要請律師嗎?可以帶人一起去嗎?
調解不強制請律師,且可以帶家人或信任的朋友陪同。(1) 自己出席——大多數鄉鎮市調解案件當事人自行出席即可,調解委員居中介入,不像法庭需要專業法律辯論,不需要律師也能順利進行;(2) 帶人陪同——可以帶律師、家人或信任的朋友作為「代理人」或「輔佐人」一同出席。如果事件金額較大或法律關係複雜,建議帶律師(律師費通常數千元至一萬元,遠低於訴訟費用);(3) 委任代理人——如果本人無法出席,可以委託他人代理,需附委任書。費用比較:調解程序完全免費(律師費自付),但如果進入訴訟,第一審約需18~24個月,律師費和訴訟費用遠高於調解階段的律師諮詢費。建議:小額車禍或簡單糾紛可自行出席;涉及高額賠償、複雜法律問題或對責任歸屬有爭議時,建議先諮詢律師。
2026年調解有什麼新措施?調解成立率多少?
2026年調解制度持續優化,成立率創歷史新高。(1) 調解成立率83.2%——113年度(2024年)全國鄉鎮市調解結案數達14萬1,625件,調解成立率高達83.2%,創歷年新高。調解已成為台灣最主流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2) 線上申請擴大——台中市、新北市等縣市持續優化線上聲請調解系統,24小時可提出申請;(3) 調解宣導週——台中市2026年5月1日~5月15日為「調解擴大宣導週」,各區公所加強宣導;(4) 最高法院調解要點——2026年持續適用,移付調解後4個月內未成立者原則終結,經兩造同意可延長2個月;(5) 調解黃牛防範宣導——各公所加強宣導調解完全免費,呼籲民眾不要被不法業者騙取費用。一句話:有糾紛先調解——免費、快速、成立率高達83%,是打官司前的最佳選擇。
九、總結
| 面向 | 重點 |
|---|---|
| 調解委員會所在地 | 各鄉鎮市區公所 |
| 費用 | 完全免費 |
| 受理範圍 | 民事事件 + 告訴乃論刑事 |
| 調解成立率 | 83.2%(113年度創新高) |
| 年度案件量 | 14萬1,625件 |
| 調解成立效力 | 送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
| 刑事告訴期間 | 過失傷害6個月 |
| 民事請求權時效 | 侵權行為2年 |
| 調解不成立起訴期限(鄉鎮) | 1個月內 |
| 調解不成立起訴期限(法院) | 10日內 |
| 車禍調解 | 警方可轉介,最常見的調解類型 |
| 法院調解 vs 鄉鎮調解 | 法院僅民事即時生效;鄉鎮含刑事須核定 |
| 免費法律諮詢 | 公所、法扶基金會、法院訴訟輔導科 |
| 調解黃牛 | ⚠️ 調解免費,勿信有償代辦 |
| 2026宣導週 | 台中市5/1~5/15 |
以上資訊為2026年5月參考資料,各項調解規定以《鄉鎮市調解條例》及各地方法院最新實務為準。調解成立率為113年度(2024年)統計數據。各縣市調解委員會申請方式與服務時間可能略有不同,請洽當地公所。如有具體法律糾紛,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本文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