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報稅季,如果你有投資美股(或海外基金、海外債券等),海外所得的申報規則跟國內所得完全不一樣——它不併入綜合所得稅,而是適用「最低稅負制」。很多人誤以為「獲利 750 萬以下不用報」,這是錯誤的!正確的規則是:全年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就要申報,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才可能要繳稅。 這兩者完全不一樣。


什麼是海外所得?

以台灣稅務角度,海外所得(又稱「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包括:

類型說明美股投資者的情況
海外營利所得境外公司分配的股利美股配發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境外資產買賣的價差賣出美股的獲利(資本利得)
海外利息所得境外存款或債券利息美股公司債利息、海外銀行利息
海外薪資/執行業務所得境外工作或勞務收入較少見

核心制度:最低稅負制(AMT)

海外所得不併入一般的綜合所得稅,而是透過 「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來課稅。

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其他應計入項目

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 × 20%

最終應繳 = max(一般綜所稅額, 基本稅額) ← 取高的那個

兩大關鍵門檻

門檻 1️⃣:申報關 — 海外所得 ≥ 100 萬元

情況結果
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 ≥ 100 萬元必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
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 < 100 萬元免計入、免申報
⚠️ 這是很多人搞錯的地方

100 萬是「申報門檻」,不是「繳稅門檻」。超過 100 萬你只是需要申報,不代表要繳稅。但不申報就是違法,被查到會補稅加罰。

門檻 2️⃣:課稅關 —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元

情況結果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超過部分 × 20% 計算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申報但免繳基本稅額

2026 年申報(2025 年度)適用 750 萬元免稅額(之前是 670 萬,已調高)。


快速判斷流程

Step 1:全年海外所得 ≥ 100 萬?
  ├── 否 → 免申報 ✓ 不用管了
  └── 是 → 需申報,進入 Step 2

Step 2:基本所得額 ≥ 750 萬?
  ├── 否 → 申報但免繳稅 ✓
  └── 是 → 需計算基本稅額(可能須補繳差額)

美股投資者的所得怎麼算?

美股股利(股息)

項目說明
所得類別海外營利所得
金額認定美國預扣前的總額(Gross),不是實際入帳金額
美國預扣稅30%(有填 W-8BEN 表格)
台灣申報以預扣前總額計入海外所得

舉例: 你收到某美股配息 1,000 美元

  • 美國先扣 30% = 300 美元
  • 你實際入帳 = 700 美元
  • 但申報時要算 1,000 美元(匯率換算成台幣)

美股資本利得(買賣價差)

項目說明
所得類別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計算方式成交價額 − 原始成本 − 必要費用(手續費)
認定時點交割日為準,已實現就要申報
匯回與否不論是否匯回台灣,已實現獲利就要申報

舉例: 你賣出美股,賣價 50,000 美元,成本 30,000 美元,手續費 100 美元 →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 50,000 - 30,000 - 100 = 19,900 美元

虧損抵減

項目規定
同年度盈虧互抵✅ 可——同一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抵銷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跨年度遞延❌ 不可——今年虧損不能留到明年抵
抵國內所得❌ 不可——海外虧損不能抵國內綜合所得

📊 三種情境試算

情境一:基本所得額未達 750 萬(免稅)

小張:

  • 國內綜合所得淨額:150 萬
  • 海外所得(美股配息 10 萬 + 資本利得 40 萬):50 萬
項目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150 萬
海外所得50 萬
基本所得額200 萬
超過 750 萬?❌ 未超過
結論申報海外所得,但免繳基本稅額

情境二: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但基本稅額低於綜所稅(仍免補稅)

李經理:

  • 國內綜合所得淨額:600 萬
  • 海外所得(美股資本利得):300 萬
項目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600 萬
海外所得300 萬
基本所得額900 萬
基本稅額(900 - 750) × 20% = 30 萬
李經理一般綜所稅額(600 萬 × 40% - 864,000) = 約 154 萬
比較基本稅額 30 萬 < 綜所稅 154 萬
結論申報海外所得,但不用補繳任何錢(因為一般綜所稅已經繳更多了)

情境三:基本所得額高、國內所得低(需要補稅)

陳太太:

  • 國內綜合所得淨額:80 萬
  • 海外所得(賣美股大賺):1,200 萬
  • 海外所得已繳美國稅款:約 30 萬
項目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80 萬
海外所得1,200 萬
基本所得額1,280 萬
基本稅額(1,280 - 750) × 20% = 106 萬
一般綜所稅額80 萬 × 12% - 39,200 = 約 57,000 元
應補繳差額106 萬 - 5.7 萬 = 100.3 萬

這就是海外所得課稅最痛的狀況:國內所得不高,海外大賺一筆,但基本稅額遠高於國內綜所稅——差額要補繳


🇺🇸 美國預扣稅如何扣抵?

美國對台灣居民(非美國稅務居民)的股息收入預扣 30%。好消息是這筆稅可以在台灣扣抵:

項目說明
扣抵對象可以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
扣抵限制不能超過「海外所得占基本所得額的比例」
所需文件美國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證明(IRS 文件)
申報時稅務代理人或自行檢附相關文件申報扣抵

扣抵上限公式

扣抵上限 = (基本稅額 - 一般綜所稅額) × (海外所得 ÷ 基本所得額)

承上例陳太太:

  • 需補繳差額:100.3 萬
  • 扣抵上限 = 100.3 萬 × (1,200 ÷ 1,280) = 約 94 萬
  • 美國已繳 30 萬 < 上限 94 萬 → 全額扣抵
  • 實際補繳:100.3 萬 - 30 萬 = 70.3 萬

🔄 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申報差異

項目國內券商複委託海外券商(Firstrade、IB 等)
國稅局是否掌握資料✅ 券商會通報(單一機構 ≥ 50 萬即通報)❌ 國稅局無法自動查得
所得資料取得券商每年寄發「海外所得通知書」自己下載交易紀錄計算
申報方式參考通知書金額申報自行計算並申報
風險較低(有資料可核對)較高(自行申報、自行舉證)
W-8BEN券商通常代為處理自行填寫
CRS 風險國內券商已有資料交換海外券商帳戶也可能透過 CRS 回傳台灣
⚠️ 海外券商 ≠ 查不到

很多人以為用海外券商就不用申報——這是錯誤的。台灣已與多國簽署 CRS(共同申報準則),金融帳戶資訊會自動交換回台灣。國稅局 2026 年已多次透過 CRS 資料查獲海外所得漏報案例。

複委託的通報門檻

國內券商對海外所得的通報門檻是:單一金融機構全年達 50 萬元。但注意——通報門檻 ≠ 免稅門檻。即使低於 50 萬,你的申報義務仍然存在。


📋 申報實戰

申報時間

項目日期
所得資料查詢2026/04/28 起
網路報稅2026/05/01 ~ 06/01(5/31 適逢週日順延)
臨櫃報稅2026/05/04 起

報稅軟體操作

海外所得不像國內所得會自動帶入——需要手動新增

步驟操作
① 進入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選擇「基本稅額」或「最低稅負」頁籤
② 新增海外所得點選「海外所得」→ 手動輸入
③ 選擇所得類別股利 → 所得類別 71(營利所得)
④ 選擇所得類別資本利得 → 所得類別 76(財產交易所得)
⑤ 輸入金額以台幣計價,按年度平均匯率換算
⑥ 檢附證明海外已納稅扣抵需附 IRS 證明文件

無法提供成本證明怎麼辦?

如果你無法證明美股的原始買入成本(例如海外券商帳戶已關閉、交易紀錄遺失),國稅局可以按「成交價格的 20%」核定你的所得額——這通常比實際獲利高很多,非常不划算。建議妥善保存所有交易紀錄。


⚠️ 2026 年重要提醒

CFC 制度已上路

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從 2025 年申報(2026 年 5 月)開始正式影響個人。如果你:

情況影響
在境外設立紙上公司持有美股/海外資產CFC 盈餘即使未分配回台灣,也可能被視為已分配,直接計入你的海外所得
持股比例 > 50% 且符合控制門檻適用 CFC 制度

這對過去透過境外公司(如 BVI、開曼)持有美股或海外資產的人影響非常大——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

CRS 資訊交換

台灣已與 超過 50 個國家地區 簽署 CRS,2026 年持續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這意味著:

  • 你在海外券商的帳戶資料可能已被交換回台灣
  • 國稅局已多次透過 CRS 資料查獲海外所得漏報
  • 補稅 + 罰鍰(最高所漏稅額 3 倍)

漏報罰則

情況後果
漏報海外所得補繳稅款 + 罰鍰最高 3 倍
主動補報補繳可免罰(在稽徵機關調查前自行補報)
情節重大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常見問題 FAQ

我海外所得不到 100 萬,要申報嗎?

不用。 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免計入基本所得額,也不用申報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和國內所得是分開計算的嗎?

是分開計算的。 海外所得不併入綜合所得稅,而是另外透過最低稅負制計算。但要注意:國內所得會影響基本所得額的大小(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

海外虧損可以扣抵國內所得嗎?

不行。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只能抵銷同年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不能抵國內所得,也不能遞延到下一年。

我每年匯生活費回台灣,需要申報嗎?

單純的「匯款」不是所得——但如果匯款來源是海外投資的獲利或股利,那這些獲利和股利在實現年度就已經要申報了,跟何時匯回無關。

W-8BEN 是什麼?沒填會怎樣?

W-8BEN 是美國 IRS 的表格,用來聲明你是「非美國稅務居民」。有填寫 W-8BEN:

  • 美股股息預扣率:30%
  • 美股資本利得:免稅(非美國人不需要繳美國資本利得稅)

如果沒填 W-8BEN,你可能會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或被預扣更高的稅率(最高 37%)。開戶時記得填寫 W-8BEN,每 3 年更新一次。

海外所得是看「獲利」還是「收入」?

看「所得」= 收入 − 成本。賣美股 5 萬元、成本 4 萬元 → 所得 = 1 萬元。不是看你的總交易金額。

我同時有海外基金配息和美股,要分開計算嗎?

要分開計算所得類別,但加總時全部海外所得合併計算。無論來源是什麼,只要全年海外所得合計超過 100 萬就要申報。


總結

情況需要做什麼一句話
海外所得 < 100 萬免申報不用管
海外所得 ≥ 100 萬,但基本所得額 < 750 萬申報但免繳稅填資料就好,不用繳錢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基本稅額 ≤ 綜所稅額申報且計算,但免補稅國內稅已經繳夠了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基本稅額 > 綜所稅額申報 + 補繳差額海外大賺 → 補稅
使用海外券商自行計算申報保留交易紀錄,不要心存僥倖
有境外紙上公司注意 CFC 制度即使未分配也可能被課稅
💡 一句話總結

海外所得 100 萬以上要申報、基本所得額 750 萬以上才課稅——公式記住:(基本所得額 - 750 萬)× 20%。 投資美股記得填 W-8BEN、保留交易紀錄、股利以預扣前總額申報。千萬不要以為海外券商查不到——CRS 資訊交換早已上路,國稅局查得到。

⚠️ 注意

以上資訊整理自 2026 年 5 月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相關規定。稅法可能隨時修正,實際應納稅額以財政部及各區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海外稅務涉及較多專業細節,若有大額海外所得或持有境外公司架構,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


相關文章

分享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