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自願離職認定標準(勞基法第11條資遣到第14條被迫離職)到失業給付金額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60%+眷屬每名加給10%)、從申請流程(離職證明→台灣就業通登記→14日等待期→失業認定→核發)到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未領完給付50%一次性領取)——失業給付是台灣就業保險最重要的保障。本篇從就業保險五大給付項目、非自願離職認定標準、失業給付申請資格與金額計算、申請流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領取期間打工規定、健保費補助到常見問題完整整理。
一、就業保險給付項目總覽
五大給付項目
| 項目 | 目的 | 給付標準 | 最長期間 |
|---|
| 🏆 失業給付 | 保障非自願離職待業期間基本生活 | 平均月投保薪資60%+眷屬加給 | 6個月(45歲↑或身障者9個月) |
| 🏆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鼓勵在給付期間內提前找到工作 | 未領取給付金額的50%(一次性) | 一次性 |
|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參訓期間生活補助 | 平均月投保薪資60%+眷屬加給 | 6個月 |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育嬰留停期間薪資替代 | 平均月投保薪資60% | 最長6個月 |
| 🏆 健保費補助 |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健保費 | 本人及眷屬健保自付額全額補助 | 同失業給付期間 |
給付項目比較
| 比較項目 | 失業給付 |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職訓生活津貼 |
|---|
| 🏆 給付金額 | 月投保薪資60%(最高80%) | 未領取金額50% | 月投保薪資60%(最高80%) |
| 🏆 給付方式 | 每月發給 | 一次性發給 | 每月發給 |
| 🏆 最高期間 | 6~9個月 | 一次性 | 6個月 |
| 🏆 眷屬加給 | ✅ 每名10%/最多20% | ❌ 無 | ✅ 每名10%/最多20% |
| 🏆 申請時機 | 離職退保後2年內 | 新工作加保滿3個月後 | 參加全日制職訓前 |
二、失業給付申請資格
四項要件(須同時符合)
| 要件 | 說明 |
|---|
| 🏆 非自願離職 | 被資遣/公司歇業/定期契約屆滿等非自願情形 |
| 🏆 就保年資滿1年 | 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 🏆 工作能力與意願 |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
| 🏆 求職登記14日未獲推介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
申請時效
| 項目 | 說明 |
|---|
| 🏆 申請期限 | 離職退保翌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 |
| 🏆 起算點 | 自非自願離職退保次日開始計算 |
| 🏆 逾期效果 | 超過2年不得申請/喪失給付權利 |
就業保險年資計算
| 情況 | 說明 |
|---|
| 🏆 年資計算方式 | 就業保險年資以「日」計算/每滿1個月算1個月 |
| 🏆 累計年資 | 同一事業單位或不同事業單位均可累計 |
| 🏆 年資認定 | 以勞保局就業保險加保記錄為準 |
| 🏆 重新起算 | 領滿給付後/年資重新起算/需再累積滿1年才能再次申請 |
三、非自願離職認定標準
勞基法第11條(雇主預告終止契約)
| 情形 | 說明 |
|---|
| 🏆 歇業或轉讓 | 事業單位歇業或轉讓時/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
| 🏆 虧損或業務緊縮 | 公司經營虧損或業務量減少/需裁員 |
| 🏆 不可抗力停工 | 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暫停工作1個月以上 |
| 🏆 業務性質變更 | 業務性質變更/無適當工作可安置 |
| 🏆 勞工不能勝任 | 勞工對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 |
勞基法第14條(勞工被迫終止契約)
| 情形 | 說明 |
|---|
| 🏆 雇主施暴或重大侮辱 | 雇主對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 |
| 🏆 工作危害健康 | 工作對健康有危害/經通知雇主改善未獲回應 |
| 🏆 雇主欠薪 |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 |
| 🏆 違反勞動契約 |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 |
| 🏆 雇主虛偽意思表示 |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受損 |
其他非自願離職情形
| 情形 | 說明 |
|---|
| 🏆 定期契約屆滿 | 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 |
| 🏆 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 | 事業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 |
| 🏆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 | 勞基法第20條/未經新雇主留用之勞工 |
| 🏆 職業災害勞工終止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特定情形 |
非自願離職認定流程
離職事實
↓
┌────────────────────────────┐
│ 離職原因為何? │
└────────────────────────────┘
↓ ↓
雇主資遣/關廠等 勞工自請離職
↓ ↓
非自願離職 ┌──────────────────────┐
(符合失業給付資格) │ 是否為勞基法第14條 │
│ 被迫離職情形? │
└──────────────────────┘
↓ ↓
是 否
↓ ↓
非自願離職 自願離職
(可申請) (不可申請)
四、失業給付金額計算
給付金額計算公式
| 項目 | 計算方式 |
|---|
| 🏆 基本給付 | 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 |
| 🏆 眷屬加給 | 每扶養1名眷屬加給10%/最多加給20% |
| 🏆 最高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80%(60%基本+20%眷屬加給) |
可加給眷屬範圍
| 眷屬類別 | 條件 |
|---|
| 🏆 配偶 | 無工作收入 |
| 🏆 父母 | 無工作收入(2022年1月起擴大納入) |
| 🏆 未成年子女 | 未滿20歲或仍在學 |
| 🏆 身心障礙子女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無年齡限制 |
給付計算範例
| 情境 | 平均月投保薪資 | 計算方式 | 每月可領金額 |
|---|
| 🏆 單身無眷屬 | 29,500元 | 29,500×60% | 17,700元 |
| 🏆 扶養1名眷屬 | 29,500元 | 29,500×70% | 20,650元 |
| 🏆 扶養2名眷屬以上 | 29,500元 | 29,500×80% | 23,600元 |
| 🏆 單身高薪族 | 45,800元 | 45,800×60% | 27,480元 |
| 🏆 高薪+扶養2名 | 45,800元 | 45,800×80% | 36,640元 |
給付期間(最長月數)
| 身份別 | 最長給付月數 | 說明 |
|---|
| 🏆 一般勞工 | 6個月 | 就保年資滿1年以上 |
| 🏆 年滿45歲以上 | 9個月 | 離職退保時已滿45歲 |
|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9個月 | 不限年齡 |
| 🏆 大量失業延長 | 最長12個月 | 經濟不景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
2026年投保薪資分級表(就業保險)
| 級距 | 月薪資總額範圍 | 月投保薪資 |
|---|
| 🏆 第1級 | 29,500元以下 | 29,500元(2026年1月起) |
| 🏆 第2級 | 29,501~31,800元 | 31,800元 |
| 🏆 第3級 | 31,801~33,300元 | 33,300元 |
| 🏆 第4級 | 33,301~34,800元 | 34,800元 |
| 🏆 第5級 | 34,801~36,300元 | 36,300元 |
| 🏆 第6級 | 36,301~38,200元 | 38,200元 |
| 🏆 第7級 | 38,201~40,100元 | 40,100元 |
| 🏆 第8級 | 40,101~42,000元 | 42,000元 |
| 🏆 第9級 | 42,001~43,900元 | 43,900元 |
| 🏆 第10級 | 43,901~45,800元 | 45,800元 |
| 🏆 第11級 | 45,801元以上 | 45,800元(最高上限) |
五、申請流程
失業給付申請流程
| 步驟 | 說明 | 時程 |
|---|
| 🏆 Step 1 取得離職證明 | 向原雇主申請離職證明書/須載明非自願離職原因及離職日期 | 離職當日 |
| 🏆 Step 2 求職登記 |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台灣就業通)辦理求職登記/可現場或線上辦理 | 離職退保後2年內 |
| 🏆 Step 3 申請失業認定 | 填寫失業認定申請書/接受就業諮詢/提供求職紀錄 | Step 2當日 |
| 🏆 Step 4 14日等待期 | 就服機構進行就業推介/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 | 14天 |
| 🏆 Step 5 完成失業認定 | 14日屆滿後/完成失業認定/由就服機構傳送勞保局 | 第15天 |
| 🏆 Step 6 核發給付 | 勞保局審核後核發失業給付/約10個工作日 | 認定後10天 |
每次領取時需辦理事項
| 事項 | 說明 |
|---|
| 🏆 每月失業再認定 | 每個月需親自辦理失業再認定 |
| 🏆 提供求職紀錄 | 每月至少提供2次以上求職紀錄 |
| 🏆 接受就業推介 | 如就服機構推介工作/應前往面試 |
| 🏆 不得拒絕合適工作 | 無正當理由拒絕推介者/可能不予認定 |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 失業給付申請書 | 就業服務機構提供 |
| 🏆 離職證明書 | 正本及影本/須載明非自願離職原因 |
| 🏆 身分證 | 正反面影本 |
| 🏆 金融機構存摺 | 本人名義/供給付匯入 |
| 🏆 眷屬證明 | 有眷屬加給者附戶口名簿影本 |
| 🏆 身心障礙證明 | 有身障資格者附證明文件 |
六、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申請資格
| 要件 | 說明 |
|---|
| 🏆 符合失業給付條件 | 已申請失業給付且符合資格 |
| 🏆 提前就業 | 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 |
| 🏆 加保滿3個月 | 新工作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 |
給付金額與計算
| 項目 | 說明 |
|---|
| 🏆 給付標準 | 一次發給「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的50% |
| 🏆 計算基礎 | 以最後一次失業給付金額為基礎計算 |
提早就業獎助計算範例
| 情境 | 計算方式 | 可領金額 |
|---|
| 🏆 每月領18,000元/可領6個月/第4個月找到工作 | 剩2個月×18,000元×50% | 18,000元 |
| 🏆 每月領27,480元/可領9個月/第6個月找到工作 | 剩3個月×27,480元×50% | 41,220元 |
| 🏆 每月領36,640元/可領6個月/第2個月找到工作 | 剩4個月×36,640元×50% | 73,280元 |
申請方式
| 方式 | 說明 |
|---|
| 🏆 書面申請 | 填寫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附存摺影本/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
| 🏆 網路申請 | 持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辦理 |
| 🏆 申請時效 | 符合資格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 |
| 🏆 通知方式 | 2023年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 |
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申請資格
| 要件 | 說明 |
|---|
| 🏆 非自願離職 | 符合非自願離職條件 |
| 🏆 求職登記 | 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
| 🏆 參加全日制職訓 | 經安排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之全日制職業訓練 |
全日制職業訓練定義
| 標準 | 說明 |
|---|
| 🏆 訓練期間 | 1個月以上 |
| 🏆 每週天數 |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
| 🏆 每日時數 |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
| 🏆 每月總時數 |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
給付金額與期間
| 項目 | 說明 |
|---|
| 🏆 每月金額 | 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 |
| 🏆 眷屬加給 | 每名10%/最多20%(同失業給付規定) |
| 🏆 最長期間 | 6個月(無45歲延長至9個月之規定) |
| 🏆 發給方式 | 按月發給/參訓期間每月認定 |
重要限制
| 限制 | 說明 |
|---|
| 🏆 擇一請領 | 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能同時領取/只能擇一 |
| 🏆 不得重複 | 同一失業事件不得同時申請兩種給付 |
八、其他重要事項
領取期間打工規定
| 情況 | 處理方式 |
|---|
| 🏆 每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29,500元) | 可繼續領取失業給付/但收入+給付總額不得超過月投保薪資80% |
| 🏆 收入+給付超過80% | 超出部分從失業給付中扣除 |
| 🏆 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 | 視為已就業/停止給付 |
| 🏆 找到正職工作 | 應於再就業之日起3日內通知就業服務機構 |
健保費補助
| 項目 | 說明 |
|---|
| 🏆 補助對象 |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本人及離職退保時一同加保之眷屬 |
| 🏆 補助內容 | 健保自付保險費全額補助 |
| 🏆 申請方式 | 無須另外申請/勞保局自動辦理 |
| 🏆 補助期間 | 同失業給付領取期間(最長6~9個月) |
再次申請規定
| 情況 | 說明 |
|---|
| 🏆 同一失業事件 | 只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
| 🏆 不同失業事件 | 新的非自願離職可重新申請/但須間隔1年以上 |
| 🏆 領滿後再申請 | 前次已領滿6/9個月/年資重新起算/需再累積滿1年 |
| 🏆 部分領取後再申請 | 2年內再次請領/僅能發給原給付期間的1/2 |
不得請領失業給付之情況
| 情況 | 原因 |
|---|
| 🏆 自願離職 | 不符合非自願離職要件 |
| 🏆 就保年資未滿1年 | 未達法定年資門檻 |
| 🏆 已領取老年給付 |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養老給付 |
| 🏆 拒絕合適工作推介 | 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服機構推介 |
| 🏆 未完成失業認定 | 未配合就業諮詢或未提供求職紀錄 |
九、一句話總結
2026失業給付與就業保險申請指南:就業保險五大給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訓生活津貼/育嬰留停津貼/健保費補助。失業給付申請資格→①非自願離職(勞基法第11條資遣/第14條被迫離職/定期契約屆滿/關廠歇業)②離職退保前3年內就保年資滿1年③有工作能力及意願④求職登記14日未獲推介。給付金額→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基本)+眷屬加給每名10%最多20%/最高可達80%/2026年第1級投保薪資29,500元。給付期間→一般最長6個月/45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9個月。申請流程→離職證明→台灣就業通求職登記→14日等待期→失業認定→勞保局10個工作日核發。每月再認定→需親自辦理+提供2次求職紀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未領完給付金額50%一次性領取/新工作加保滿3個月申請。職訓生活津貼→全日制職訓期間月投保薪資60%/最長6個月/與失業給付擇一。打工規定→每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可續領/收入+給付不得超過月投保薪資80%。健保費補助→領取期間本人及眷屬健保費全額補助。一句話記口訣:失業給付三要件→非自願離職年資滿一年求職登記十四天→給付六成薪資外加眷屬加給→最長六個月四十五歲九個月→每月再認定要兩次求職記錄→提前就業獎助一半未領金額→職訓津貼六成薪最長六個月→打工收入不超過基本工資就能繼續領!
十、常見問題
失業給付申請資格是什麼?
須同時符合四項要件:非自願離職/就保年資滿1年/有工作能力及意願/求職登記14日未獲推介/且須在離職退保後2年內提出申請。 ①非自願離職:①被資遣(勞基法第11條)②被迫離職(勞基法第14條:欠薪/施暴/侮辱等)③定期契約屆滿逾1個月未就業④關廠歇業解散破產⑤②就保年資:①離職退保前3年內②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③③工作意願:①具有工作能力②有繼續工作意願③配合就服機構媒合④④14日等待期:①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②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③第15天完成失業認定。一句話:失業給付須非自願離職+就保年資滿1年+求職登記14天未獲推介+2年內申請!
非自願離職證明拿不到怎麼辦?
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證明/或檢附其他足以證明非自願離職的文件/如資遣通知書/薪資單/勞保異動明細等。 ①雇主不給證明的處理:①向當地勞工局/勞動局申請協調②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佐證③勞工局可要求雇主提供④②替代證明文件:①資遣通知書/人事命令②薪資單/出勤記錄③勞保投保異動明細④公司歇業/解散證明⑤③申請方式:①就服機構可協助認定②提供相關文件由就服機構判斷③必要時由勞工主管機關認定④④注意:①離職證明以雇主開立為原則②但非唯一證明方式③無法取得時仍可申請認定。一句話:拿不到離職證明可向勞工局申請協助/或提供資遣通知/薪資單等替代文件/由就服機構認定!
失業給付每月可以領多少錢?
按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如有扶養眷屬每名加給10%/最多加給至80%。 ①基本計算:①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②例如:月投保薪資29,500元→每月17,700元③月投保薪資45,800元→每月27,480元④②眷屬加給:①扶養無工作收入之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身障子女②每名加給10%③最多加給20%(即最高可領80%)④④計算範例:①月投保薪資45,800元+扶養2名眷屬→45,800×80%=36,640元/月②月投保薪資29,500元+扶養1名眷屬→29,500×70%=20,650元/月③⑤給付期間:①一般最長6個月②45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9個月。一句話:失業給付月投保薪資60%/眷屬每名加10%最多20%/單身月領17,700~27,480元/扶養眷屬最高可領36,640元!
失業給付可以領幾個月?
一般勞工最長6個月/年滿4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9個月/經濟不景氣大量失業時最長12個月。 ①一般勞工:①就保年資滿1年以上②最長6個月③③延長資格:①離職退保時年滿45歲以上→最長9個月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最長9個月③③大量失業延長:①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②最長12個月③④再次申請:①領滿後年資重新起算②需再累積就保年資滿1年③不同失業事件間須間隔1年以上。一句話:失業給付一般最長6個月/45歲以上或身障者9個月/領滿後年資重算需再滿1年才能再次申請!
失業給付期間可以打工嗎?
可以/但每月工作收入不得超過基本工資(29,500元)/且收入+失業給付總額不得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①可以打工的情況:①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29,500元)②繼續領取失業給付③②部分扣減的情況:①收入+失業給付總額>月投保薪資80%②超出部分從失業給付中扣除③③不可以的情況:①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視為已就業②停止失業給付③④找到正職的處理:①應於再就業之日起3日內通知就服機構②可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③③誠實申報:①每月辦理失業再認定時②應誠實申報工作收入③虛偽申報可能被追討給付。一句話:失業給付期間可打工/月收入不超過29,500元即可/收入+給付不得超過投保薪資80%/找到正職3日內通知!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怎麼申請?
在失業給付期間提前找到工作/新工作加保滿3個月後/可申請未領取給付金額50%的一次性獎助/2年內提出。 ①申請資格:①符合失業給付條件且已申請②在給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③新工作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④②給付金額:①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50%②一次性發給③③申請方式:①填寫申請書及給付收據②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③郵寄或親送勞保局④也可持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⑤④申請時效:①符合資格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②逾期不得申請。一句話:提早就業獎助在找到新工作加保滿3個月後申請/可領未領完失業給付的50%/一次性給付/2年內提出!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和失業給付可以同時領嗎?
不可以/兩者只能擇一領取/但職訓津貼金額計算方式與失業給付相同(月投保薪資60%+眷屬加給)/最長6個月。 ①擇一規定:①失業給付和職訓生活津貼不能同時領取②只能選擇其中一種③同一失業事件不得重複申請④②職訓津貼內容:①金額=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②有眷屬加給(每名10%/最多20%)③最長6個月(無45歲延長)④③申請條件:①非自願離職②求職登記③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訓④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每週4日以上/每日4小時以上⑤④選擇建議:①參加職訓期間選職訓津貼②未參加職訓選失業給付③兩者金額相同/依個人情況選擇。一句話:失業給付和職訓津貼只能擇一/金額都是月投保薪資60%/職訓津貼最長6個月無年齡延長!
失業給付期間健保費怎麼辦?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本人及離職退保時一同加保的眷屬/健保自付保險費由就業保險全額補助/無須自行負擔。 ①補助內容:①本人健保自付額全額補助②離職退保時一同加保的眷屬也補助③②申請方式:①無須另外申請②勞保局自動辦理③健保費帳單直接免繳④③補助期間:①同失業給付領取期間②最長6~9個月③④注意:①期滿後健保費需自行繳納②可改用眷屬身分加保③或至區公所辦理加保。一句話:失業給付期間健保費自動全額補助/本人及眷屬均免繳/無須另外申請!
自願離職可以領失業給付嗎?
原則上不行/除非是因勞基法第14條規定情形(雇主欠薪/施暴/侮辱/違法契約等)而被迫離職/視同非自願離職。 ①自願離職:①自己主動辭職②不符合非自願離職要件③無法申請失業給付④②例外情況(視同非自願):①雇主不依約給付報酬(欠薪)②雇主對勞工施暴或重大侮辱③工作對健康有危害/通知後未改善④雇主違反勞動契約⑤③判斷標準:①非形式上由誰提出②而是離職原因是否可歸責於雇主③因雇主違法而被迫離職=非自願④④建議:①自願離職前先確認有無勞基法第14條情形②如有被迫離職事由→主張非自願離職③保留相關證據。一句話:自願離職不能領失業給付/但因雇主欠薪施暴等被迫離職視同非自願/可申請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線上申請怎麼辦理?
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後線上辦理失業認定/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持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 ①失業給付線上申請:①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註冊會員②線上填寫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申請③可透過視訊方式辦理失業認定④②提早就業獎助線上申請:①持自然人憑證②至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③線上填寫申請書④③需臨櫃辦理的情況:①首次申請失業給付②每月失業再認定③部分文件需正本查驗④④應備妥的資料:①自然人憑證或台灣就業通帳號②離職證明書電子檔③金融機構帳戶資料。一句話:失業給付可至台灣就業通線上辦理/提早就業獎助可持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每月再認定需親自辦理!
失業給付申請後多久入帳?
就服機構完成失業認定送交勞保局後/約10個工作日核付/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匯入指定帳戶。 ①審核時程:①失業認定完成後/勞保局審核②約10個工作日內核付③②入帳時間:①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②匯入申請時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③③查詢方式:①勞保局網站查詢②撥打勞保局服務電話③台灣就業通查詢④④延遲處理:①如超過預定時間未入帳②向勞保局或就服機構查詢③確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一句話:失業給付認定後約10個工作日核付/再3~5個工作日匯入帳戶/可上勞保局網站查詢進度!
失業給付可以申請幾次?
沒有次數限制/每一次新的非自願離職事件/只要符合資格都可重新申請/但前次已領滿給付者年資須重新起算。 ①多次申請規定:①每一次新的非自願離職都可申請②無申請次數上限③但不同次離職須間隔1年以上④②年資計算:①前次已領滿給付(6或9個月)②就保年資重新起算為0③需再累積滿1年才能再次申請④③部分領取後再申請:①前次未領滿給付②2年內再次失業③僅能發給原給付期間的1/2④④建議:①領完給付後累積年資再申請②妥善規劃失業期間③積極求職早日就業。一句話:失業給付無申請次數限制/但每次需新的非自願離職+年資滿1年/領滿後年資重算!
拒絕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工作會怎樣?
無正當理由拒絕推介的合適工作/可能不予失業認定/影響失業給付請領資格。 ①合適工作的判斷:①工資不低於失業給付金額②工作距離未超過30公里③工作性質與勞工背景相當④②可以拒絕的理由:①工資過低(低於失業給付)②工作距離過遠(超過30公里)③工作傷害身心健康④③拒絕的後果:①第1次拒絕→可能被暫緩認定②多次拒絕→不予失業認定③影響當月失業給付請領④④建議:①對於推介工作應先了解②如有正當理由可向就服人員說明③積極配合就業諮詢和媒合。一句話:無正當理由拒絕合適工作推介/可能影響失業給付資格/工資過低或距離過遠可正當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