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最低工資調整到 29,500 元,影響資遣費、加班費、失業給付的計算基礎。不管你是自己想走還是被迫離開,這篇把兩種情況的流程和權益一次講清楚——離職不是辦家家酒,少拿一張證明可能損失好幾萬。


快速判斷:你是哪一種?

情況離職原因你可以拿什麼
自願離職你自己提的特休換錢、離職證明
被資遣公司叫你走的(非自願)資遣費 + 謀職假 + 非自願離職證明 + 失業給付
違法資遣公司沒合法理由就趕你走上述全部 + 可要求復職或額外賠償

步驟 1:確認預告期間

依《勞基法》第 15、16 條,離職預告天數依年資計算:

年資預告天數舉例(想做到 6/30)
未滿 3 個月0 天(當天說當天走)隨時可走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10 天前最晚 6/20 前提出
1 年以上~未滿 3 年20 天前最晚 6/10 前提出
3 年以上30 天前最晚 5/31 前提出

預告期怎麼算? 從提離職的隔天開始算,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特休都算在內。

💡 離職不需要雇主同意

你只要「告知」就好,不需要雇主「批准」。口頭、LINE、Email 都可以,但建議用書面或 Email 留紀錄,避免對方事後說沒收到。

步驟 2:寫離職信

不需要寫得太複雜,重點是最後上班日要寫清楚:

主旨:離職申請

主管您好: 因個人職涯規劃考量,經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出離職。 預計工作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後續將全力配合交接,感謝公司這段時間的栽培。

○○○ 敬上 2026/6/10

步驟 3:規劃特休

選項說明
① 休到離職在預告期內把特休休完,離職日往後延
② 換錢沒休完的特休,離職時公司必須折算工資
③ 部分休部分換也可以

特休換錢公式:

未休天數 ×(月薪 ÷ 30)= 應領金額

舉例:月薪 36,000 元,剩 5 天特休未休 → 36,000 ÷ 30 = 1,200 元/天 → 1,200 × 5 = 6,000 元

步驟 4:交接

交接事項說明
交接清單列出工作項目、進度、帳密、聯絡窗口
交接會議跟接手同事逐項說明
歸還財物門禁卡、電腦、手機、公司文件
交接完成簽交接清單,雙方留存

注意: 公司不得以「交接未完成」為由扣押薪資或特休換錢。交接是義務,但薪資是法定權利,兩者不能抵銷。

步驟 5:離職當天必拿文件

文件用途法律依據
離職證明書下一份工作報到用雇主有法定義務開立,不給可罰 2~30 萬
服務證明書記載職位、年資、薪資勞基法第 19 條
薪資結算明細確認最後一個月薪資 + 特休換錢確認金額正確

第一步:確認資遣是否合法

依《勞基法》第 11 條,雇主只能在以下情況資遣你:

合法資遣理由說明
① 歇業或轉讓公司關門或賣掉
② 虧損或業務緊縮需有財務報表佐證
③ 不可抗力停工 1 個月以上如天災
④ 業務性質變更公司轉型且無法安置你
⑤ 不能勝任工作爭議最多,雇主須有客觀證據

如果公司給的理由不在這五項之內(比如「老闆不喜歡你」「你得罪主管」)——這很可能是違法資遣

第二步:確認資遣費

新制(2005/7/1 後到職,90% 勞工適用)

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年資 × 0.5

項目內容
每滿 1 年0.5 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 1 年按比例計算(天數 ÷ 365)
最高上限6 個月平均工資

⚠️ 平均工資不是底薪!

「平均工資」= 離職前 6 個月工資總額 ÷ 6(包含本薪、加班費、全勤獎金、伙食津貼、職務津貼等全部經常性給與)。

試算: 年資 4 年 7 個月,平均工資 45,000 元

45,000 × 0.5 ×(4 + 7/12)= 45,000 × 0.5 × 4.583 = 約 103,125 元

第三步:拿預告期間工資

雇主資遣你必須提前預告,天數跟你自己離職一樣:

年資預告期間
3 個月~未滿 1 年10 天前
1 年~未滿 3 年20 天前
3 年以上30 天前

如果公司叫你明天就不用來了——這叫「預告期間工資」,公司必須多給你對應天數的工資。

舉例:年資 2 年(應 20 天前預告),公司今天叫你走 → 公司須多給 20 天工資 作為代通知金

第四步:使用謀職假(每週 2 天有薪)

在預告期間內,你有權每週請 2 天有薪謀職假 出去找工作:

項目內容
天數每週 2 天(預告期不足一週仍可請 2 天)
薪資工資照給,不得扣全勤
證明不需提供面試證明(勞動部函釋)
折現未使用不得折現(跟特休不一樣)

第五步: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最重要!)

沒有這張,就不能申請失業給付。

事項說明
雇主有義務開立拒絕可罰 2 萬~30 萬元
內容需載明離職原因為「資遣」(非自願)
同時索取服務證明書(職位、年資、薪資)
雇主拒絕怎麼辦向勞工局申請調解,由勞工局查證後核發

第六步:申請失業給付

資格

條件說明
① 非自願離職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② 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公司都有幫你保
③ 有工作意願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

金額

項目內容
每月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
最長領取6 個月(45 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 9 個月)
提早就業獎助提前找到工作,可領剩餘給付的 50%

試算

月投保薪資 45,000 元,被資遣後失業 3 個月找到工作:

每月失業給付 = 45,000 × 60% = 27,000 元 3 個月共領 = 27,000 × 3 = 81,000 元 提早就業獎助 = 剩餘 3 個月 × 27,000 × 50% = 40,500 元 合計 = 121,500 元


🛡️ 遇到違法資遣怎麼辦?

三步驟自保

步驟做法
① 蒐集證據薪資條、打卡紀錄、LINE 對話、資遣通知文件,全部存好
② 不要簽任何文件公司叫你簽「自願離職單」絕對不要簽——簽了就沒有資遣費和失業給付
③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向當地勞工局申請調解(免費)

申訴管道

管道電話/方式
勞動部諮詢專線0800-085-151
各縣市勞工局直接打電話或臨櫃
法律扶助基金會412-8518

📋 離職當天必拿文件清單

不管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資遣,離開公司前檢查這份清單:

文件自願離職被資遣
✅ 離職證明書⬜ 必拿⬜ 必拿
✅ 服務證明書⬜ 建議拿⬜ 建議拿
✅ 薪資結算明細(含特休換錢)⬜ 必拿⬜ 必拿
✅ 資遣費⬜ 必拿
✅ 非自願離職證明最重要
✅ 謀職假(預告期間)⬜ 別忘了請

⚠️ 絕對不要做的事

不要做的事為什麼
簽自願離職單簽了就沒有資遣費和失業給付
公司說「你明天不用來了」就默默走你有權要求預告期間工資
覺得資遣費太少就算了一年 0.5 個月是你的法定權利
離職沒拿證明就走了下一份工作報到需要
被資遣後急著隨便找工作你有失業給付當緩衝,好好找

常見問題 FAQ

自願離職可以拿資遣費嗎?

不行。 資遣費是公司叫你走才有的。你自己提離職只有特休換錢,沒有資遣費。

公司叫我簽自願離職單,可以不簽嗎?

可以不簽,而且建議不要簽。 「自願離職」和「資遣」在法律上完全不同——前者你拿不到資遣費、謀職假、失業給付;後者全部都有。公司叫你簽自願離職,通常是想省資遣費。

試用期被辭退有資遣費嗎?

有。 勞動部明文規定,試用期勞工權益與正式員工完全相同。即使只做 10 天,公司仍須依比例給付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失業給付和資遣費可以同時領嗎?

可以! 資遣費是雇主給的離職補償,失業給付是政府給的求職期間補助,兩者不衝突。

離職證明公司可以不開嗎?

不行。 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勞基法第 19 條),拒絕開立可處 2 萬~30 萬元罰鍰。

提離職後公司叫我當天就走,可以嗎?

可以,但公司必須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例如你年資 2 年(需 20 天預告),公司叫你明天就不用来,就必須多給 20 天工資。


總結

情況你的權利一句話
自願離職特休換錢 + 離職證明預告期算清楚,交接做好,證明拿好
被資遣資遣費 + 謀職假 + 非自願離職證明 + 失業給付不要簽自願離職,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要拿
違法資遣上述全部 + 可要求復職蒐證、不簽文件、申請調解
💡 一句話總結

自己走記得拿離職證明和特休換錢;被資遣記得拿資遣費、謀職假、非自願離職證明和失業給付。 最重要的是——不管公司怎麼說,絕對不要簽自願離職單,簽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 注意

以上資訊整理自 2026 年 5 月現行《勞動基準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函釋。法規可能隨時修正,實際權益認定以勞動部最新解釋為準。若遇到勞資爭議,建議撥打 0800-085-151 勞動部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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