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民主制度從選舉到公民投票,從提案、連署到投票有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2026年1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進一步保障無障礙投票環境與原住民投票權。本篇從投票資格、選舉流程到公民投票門檻與通過條件完整整理。


一、投票資格與選舉權益

投票權條件

條件說明
年齡年滿18歲(2023年修憲下修,原為20歲)
國籍中華民國國民
居住期間在國內/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
其他未受監護宣告、未被褫奪公權

年齡及居住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投票原則

原則說明
普通不分性別、種族、宗教、黨派、教育程度,均有投票權
平等每人一票,票票等值
直接直接投票選舉,不經中間人
無記名投票內容不公開,保障投票自由

二、選舉投票流程

投票當天流程

收到投票通知單(選舉人由戶籍地公所發布)

至戶籍地投票所(通知單上載明地址)

持國民身分證 + 印章 + 投票通知單

領取選票 → 以選委會製備圈選工具圈定

將選票投入票匭

投票所規範

行為規定
穿著禁止穿著佩帶政黨或候選人相關文字符號服飾
勸誘他人投票所30公尺內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
選票處理禁止將選票攜出場外、撕毀選票、將異物投入票匭
違規罰則違反上述規定可罰5,000~50,000元

不在籍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辦理(另以法律定之),但一般選舉目前仍須至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三、公民投票制度

公投三階段流程

┌────────────────────────────────┐
│ 第一階段:提案                  │
│ 提案人達萬分之一 → 中選會60日審核 │
└────────────────────────────────┘

┌────────────────────────────────┐
│ 第二階段:連署                  │
│ 6個月內徵求1.5%選舉人連署 → 查對 │
└────────────────────────────────┘

┌────────────────────────────────┐
│ 第三階段:投票                  │
│ 3~6個月內舉行 → 通過門檻判定    │
└────────────────────────────────┘

提案階段

項目規定
提案人資格須符合投票權人資格
提案門檻達最近一次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約1,950人)
領銜人限1人
文件主文(≤100字)+ 理由書(≤2,000字)+ 提案人名冊
審查中選會60日內完成審核,不合規定者30日內補正(一次為限)

連署階段

項目規定
連署門檻達選舉人總數1.5%(約29.25萬人)
連署期限自領取格式次日起6個月內一次提出
查對戶政機關60日內完成查對
補提人數不足可30日內補提一次

投票階段

項目規定
投票日期成立公告後3~6個月內舉行
併選舉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者,應同日舉行
放假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通過門檻

公投案通過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條件說明
① 有效同意票 > 不同意票同意票須多於不同意票
② 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須有一定比例的公民支持

不得提案之事項

  •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
  • 其他違憲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事項

全國性 vs 地方性公投

項目全國性公投地方性公投
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直轄市、縣(市)政府
適用事項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複決、憲法修正案複決地方自治法規複決、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創制/複決
提案門檻基數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

四、2026年選罷法修正重點

2026年1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70~71條、第73條:

投票所無障礙規定(第57條)

項目新規定
場地選擇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
輔具協助無符合場地時,應使用相關輔具或器材協助
人力配置視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
原住民投票權單獨設置投票所以保障原住民投票權益

候選人當選門檻(第70條)

職位當選門檻
區域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票數須達選舉人總數20%
原住民立委、直轄市議員達應選名額除選舉人總數之商數10%

缺額補選(第71、73條)

情況處理方式
當選人就職前死亡或判決當選無效3個月內重行投票
立委就職後出缺(任期剩1年以上)3個月內補選
不分區立委出缺由政黨名單依序遞補

五、常見問題

投票一定要回戶籍地嗎?

是的,目前一般選舉仍須至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若投票日不在戶籍地,需要事先規劃返鄉行程。全國性公民投票則有「不在籍投票」的法律依據,但具體實施辦法尚待立法完備。

18歲可以投票嗎?

可以。2023年修憲將投票權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2024年起已正式實施。年滿18歲且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有投票權。

公民投票的提案門檻會不會太高?

以2024年總統大選選舉人約1,950萬人計算,提案門檻約需1,950人(萬分之一),連署門檻約需29.25萬人(1.5%)。此為2019年大幅下修後的門檻,相較於修法前的千分之五提案門檻與5%連署門檻,已大幅降低。

投票當天沒帶通知單可以投票嗎?

可以。投票通知單是方便選務人員查詢選舉人名冊,但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民只要攜帶國民身分證並在選舉名冊上簽名或蓋章,即可領取選票。但建議還是攜帶通知單以加快流程。

2026年選罷法修正對一般民眾有什麼影響?

對一般投票民眾來說,最直接的影響是投票所無障礙環境的改善——未來投票所將設在具備無障礙設施的場地,行動不便者將獲得更多協助。原住民投票權益方面,應單獨設置投票所,減少投票障礙。

公投綁大選是什麼意思?

指公民投票與全國性選舉(如總統大選、立委選舉)在同一天舉行。依《公民投票法》規定,若公投案成立後3~6個月內有全國性選舉者,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優點是可提高投票率、節省行政成本,缺點是可能模糊選舉焦點。


六、總結

面向重點
投票資格年滿18歲、設籍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投票方式至戶籍地投票所,持身分證+印章+通知單
投票所規範禁止穿著政黨服飾、30公尺內禁止勸誘
公投提案門檻萬分之一選舉人(約1,950人)
公投連署門檻1.5%選舉人(約29.25萬人)
公投通過條件同意票過半 + 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
2026年修法強化無障礙投票所、原住民投票權保障、當選門檻調整
⚠️ 注意事項

以上資訊為2026年5月參考資料,選舉與公投法規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總統府最新公告為準。實際投票資格與流程以各次選舉中選會發布的選舉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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