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除戶與繼承流程指南
死亡登記、遺產稅申報、不動產繼承一篇搞定
2026 年除戶與繼承流程——親人過世後 6 大步驟:① 除戶登記(30 天內/戶政)→ ② 決定繼承方式(拋棄繼承 3 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自動適用)→ ③ 查調財產(國稅局)→ ④ 申報遺產稅(6 個月內/免稅額 1,333 萬)→ ⑤ 不動產繼承登記(6 個月內/地政)→ ⑥ 結清帳戶。遺產稅率 10%~20%,配偶當然繼承。拋棄繼承要在知悉起 3 個月內聲請,逾期自動限定繼承。
親人過世後,家屬除了處理後事,還有一連串行政流程要跑——死亡除戶、遺產稅申報、不動產繼承登記、銀行帳戶結清⋯⋯每一項都有嚴格的期限,錯過了可能被罰款或喪失權益。這篇把從死亡登記到遺產繼承的 6 大步驟、各項期限、應備文件 一次整理清楚,遇到的時候照著做就好。
⏰ 黃金期限一覽
| 事項 | 期限 | 罰則/後果 |
|---|---|---|
| 🏛️ 除戶登記(死亡登記) | 30 天內 | 逾期罰 300~900 元 |
| 📄 拋棄繼承聲請 | 3 個月內(知悉得繼承起) | 逾期視為限定繼承,喪失拋棄權 |
| 🤝 陳報遺產清冊 | 3 個月內(建議) | 逾期仍享限定責任但有風險 |
| 💰 申報遺產稅 | 6 個月內(可延 3 個月) | 逾期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
| 🏠 不動產繼承登記 | 6 個月內 | 逾期每月罰 應納登記費 1 倍(最高 20 倍) |
| 🚗 汽機車過戶 | 1 年內 | 逾期可能被註銷牌照 |
整體流程總覽
除戶登記(30 天內/戶政)
↓
決定繼承方式(拋棄或限定)
↓
查調被繼承人財產資料(國稅局)
↓
申報遺產稅(6 個月內/國稅局)
↓
查欠地價稅、房屋稅(稅務局)
↓
產權移轉登記(地政)+ 結清帳戶(銀行)
第一步:除戶登記(死亡登記)
時限:死亡之日起 30 天內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死亡證明書 | 醫院開立,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
| 亡者國民身分證 | 須繳回註銷(遺失則免附) |
| 戶口名簿 | 正本 |
| 申請人身分證 | 正本、印章(或簽名) |
誰可以辦理?
| 申辦人 | 順序 |
|---|---|
| 配偶 | 第一順位 |
| 親屬(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 | 可代辦 |
| 戶長 | 也可辦理 |
| 受委託人 | 需附委託書 |
建議同時申請(多申請幾份備用)
- ✅ 除戶戶籍謄本(載有死亡記事)— 建議申請 5 份以上
- ✅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 每人各 1 份
- ✅ 繼承人印鑑證明 — 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時必備,每人 3 份
也可透過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辦死亡登記,但仍須到戶政事務所繳回身分證、換領戶口名簿。
第二步:決定繼承方式
在開始跑財產流程之前,要先確定要用哪種方式繼承。
台灣目前有三種繼承方式:
| 方式 | 意思 | 最適合誰? |
|---|---|---|
| 一般繼承(限定繼承) | 自動適用,以遺產為限清償債務 | 絕大多數人,不用特別做什麼 |
| 拋棄繼承 | 完全放棄繼承權和債務 | 債務 > 財產時 |
| 陳報遺產清冊 | 向法院陳報清楚遺產狀況 | 想強化限定繼承保護力 |
限定繼承(民國 98 年 6 月 12 日起自動適用)
不需要任何聲請流程。 只要是 98 年 6 月 12 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法律自動保護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也就是說,就算被繼承人欠了很多錢,繼承人最多只要用遺產來還,不需要用自己的錢還。
拋棄繼承(需主動聲請)
如果確定 債務大於財產,可以在 知悉得繼承之日起 3 個月內,向 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法院 書面聲請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注意事項:
- 須以書面向法院聲請,不能口頭
- 拋棄後不得撤回
- 一旦拋棄,完全喪失繼承權(也不能拿到任何遺產)
- 若部分繼承人拋棄,應繼分由其他同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
陳報遺產清冊(建議主動做)
雖然限定繼承自動適用,但建議在 3 個月內 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這樣可以:
- 清楚界定遺產範圍
- 避免日後債權人爭議
- 對繼承人保護更完整
第三步:查調被繼承人財產資料
向 國稅局 申請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及金融遺產。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申請人身分證 | 正本 |
| 除戶戶籍謄本 | 載有死亡記事 |
| 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 | 戶籍謄本可證明 |
可查詢的項目
國稅局可一次查詢 金融遺產,包含:
- 銀行存款
- 上市櫃股票、基金
- 保險保單(壽險、儲蓄險等)
- 期貨、選擇權等
取得「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方便後續申報遺產稅。
第四步:申報遺產稅
時限:死亡次日起 6 個月內(必要時可延長 3 個月)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遺產稅申報書 | 向國稅局索取或網路下載 |
|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 含死亡記事 |
|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 — |
| 繼承系統表 | 自行製定並簽名 |
| 被繼承人財產證明 | 不動產權狀、銀行存摺、股票等 |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 |
| 遺囑影本 | 如有遺囑 |
| 法院准予備查文件 | 如有拋棄繼承 |
2026 年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
免稅額:1,333 萬元
遺產總額在 1,333 萬元以下者,免徵遺產稅。
| 扣除項目 | 2026 年金額 |
|---|---|
| 配偶扣除額 | 553 萬元 |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 56 萬元 |
| 未成年者加扣(每年距 18 歲) | 每年加扣 56 萬元 |
| 父母扣除額(每人) | 138 萬元 |
| 喪葬費扣除額 | 138 萬元 |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每人) | 693 萬元 |
|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每人) | 56 萬元 |
計算公式:
遺產稅 =(遺產總額 − 免稅額 1,333 萬 − 各項扣除額)× 稅率 − 累進差額
遺產稅率(10%~20%)
| 遺產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
| 5,621 萬元以下 | 10% | 0 |
| 5,621 萬 ~ 1 億 1,242 萬 | 15% | 2,810,500 元 |
| 超過 1 億 1,242 萬 | 20% | 8,431,500 元 |
🧮 遺產稅試算
案例一:免稅(遺產總額 1,000 萬元)
小王父親過世,遺留房產一戶(現值 800 萬)+ 存款 200 萬,小王母親仍在世
| 項目 | 金額 |
|---|---|
| 遺產總額 | 1,000 萬元 |
| 免稅額 | −1,333 萬元 |
| 配偶扣除額(母親) | −553 萬元 |
| 直系血親扣除額(小王) | −56 萬元 |
| 喪葬費扣除額 | −138 萬元 |
| 應稅淨額 | −1,080 萬元(負數→免稅) |
案例二:課稅(遺產總額 2,000 萬元)
小李父親過世,遺留房產兩戶(現值 1,500 萬)+ 存款 500 萬,母親已歿
| 項目 | 金額 |
|---|---|
| 遺產總額 | 2,000 萬元 |
| 免稅額 | −1,333 萬元 |
| 直系血親扣除額(小李) | −56 萬元 |
| 喪葬費扣除額 | −138 萬元 |
| 應稅淨額 | 473 萬元 |
| 應納稅額(10%) | 47.3 萬元 |
案例三:高額遺產(遺產總額 1 億元)
| 項目 | 金額 |
|---|---|
| 遺產總額 | 10,000 萬元 |
| 免稅額 + 扣除額 | −約 1,500 萬元 |
| 應稅淨額 | 約 8,500 萬元 |
| 適用稅率 | 15%(5,621 萬 ~ 1 億 1,242 萬) |
| 應納稅額 | 約 994 萬元 |
第五步:查欠稅 + 不動產繼承登記
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向 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 申請查欠證明,確認遺產標的無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
不動產繼承登記
時限:6 個月內,逾期每月加罰應納登記費 1 倍(最高 20 倍)。
應備文件
| 編號 | 文件 | 說明 |
|---|---|---|
| 1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地政事務所索取 |
| 2 | 登記清冊 | 詳列不動產標的 |
| 3 | 繼承系統表 | 自行製定並簽名 |
| 4 |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 — |
| 5 |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 — |
| 6 |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 國稅局核發 |
| 7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正本 |
| 8 | 印鑑證明 | 全體繼承人(或親自到場核對身分) |
| 9 | 查欠稅證明 | 稅務局核發 |
| 10 | 遺產分割協議書 | 多人繼承且協議分割時需附 |
分割繼承 vs 公同共有繼承
| 方式 | 說明 | 適合 |
|---|---|---|
| 分割繼承 | 全體繼承人協議好各自分得的部分 | 繼承人間有共識 |
| 公同共有 | 暫時不分割,全體共同持有 | 暫時無法達成協議 |
🧮 不動產繼承登記費用
| 項目 | 費用 |
|---|---|
| 登記費 | 不動產價值的 1/1,000 |
| 書狀費 | 每張 80 元 |
| 印花稅(分割協議書) | 協議書價值的 1/1,000 |
第六步:結清帳戶與其他過戶
金融帳戶(銀行、郵局、證券)
| 所需文件 | 說明 |
|---|---|
|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 | 正本 |
| 除戶戶籍謄本 | — |
|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 — |
| 全體繼承人同意文件 | 或法院裁定書 |
| 存摺、印鑑 | 原留印鑑或繼承人新印鑑 |
建議順序: 拿到遺產稅證明書後,先跑銀行結清存款,再處理股票、基金等。
汽機車過戶(監理站)
| 項目 | 內容 |
|---|---|
| 期限 | 1 年內 |
| 應備 | 遺產稅證明書、行照、強制險(有效期 30 日以上)、繼承協議書、雙證件 |
| 欠稅 | 須先繳清欠稅及罰鍰 |
| 檢驗 | 出廠 10 年以上汽車、5 年以上機車須臨時檢驗 |
📋 繼承順位
誰是繼承人?(民法第 1138 條)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一定會參與分配。其餘依以下順位:
| 順位 | 繼承人 | 與配偶的分配比例 |
|---|---|---|
| 第一順位 |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 | 配偶與子女 平均分配 |
| 第二順位 | 父母 | 配偶拿 1/2,父母平分 1/2 |
| 第三順位 | 兄弟姊妹 | 配偶拿 1/2,兄弟姊妹平分 1/2 |
| 第四順位 | 祖父母 | 配偶拿 2/3,祖父母平分 1/3 |
範例: 父親過世,母親還在,有 2 名子女
遺產由 母親 + 2 名子女 各 1/3 平分。
範例: 父親過世,無子女、父母已歿,有 3 名兄弟姊妹
配偶拿 1/2,剩下 1/2 由 3 名兄弟姊妹平分(各 1/6)。
拋棄繼承 vs 限定繼承 比較
| 比較項目 | 拋棄繼承 | 限定繼承(自動適用) |
|---|---|---|
| 需聲請? | ✅ 須向法院聲請 | ❌ 自動適用,無需聲請 |
| 期限 | 知悉繼承起 3 個月內 | 無期限 |
| 能否拿遺產? | ❌ 完全不能 | ✅ 可取得清償債務後剩餘遺產 |
| 需償還債務? | ❌ 完全不用 | ✅ 以遺產為限償還 |
| 何時選? | 確定 債務 > 財產 | 不確定債務狀況,或確定 財產 > 債務 |
| 可否撤回? | ❌ 不可撤回 | — |
| 遺產稅? | 拋棄者仍可能被課稅 | 一般申報 |
一句話: 除非確定負債遠大於財產,否則不用特別做拋棄繼承——限定繼承已經自動保護你了。
2026 年重要修法動態
財政部 2026 年 1 月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主要因應 113 年憲判字第 11 號【擬制遺產課稅案】:
- 誰受贈、誰繳稅 — 受贈人按比例負擔贈與稅,不再由贈與人一人扛
- 拋棄繼承仍須繳稅 — 即使拋棄繼承,仍須就受贈財產部分繳納遺產稅
- 配偶權益補正 — 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可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扣除額
以上為草案階段,正式施行日期以財政部公告為準。
常見問題 FAQ
1. 除戶登記逾期會怎樣?
超過 30 天 未辦理死亡登記,戶政事務所會催告,仍不辦理可處 300~900 元 罰鍰。且後續所有繼承流程(遺產稅、不動產過戶等)都無法進行,務必在期限內辦理。
2. 拋棄繼承過了 3 個月還能辦嗎?
不行。 拋棄繼承必須在知悉得繼承之日起 3 個月內 聲請,逾期就喪失拋棄權。但不用擔心,98 年修法後 限定繼承自動適用,你不需要用自己的錢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3. 遺產稅申報可以自己辦嗎?還是要找代書?
可以自己辦。如果遺產單純(一戶房子 + 存款)、總額不高,自己向國稅局申報就可以了。但如果遺產種類複雜(多戶不動產、公司股權、海外資產等),或繼承人眾多且意見分歧,建議委託 地政士(代書) 或 會計師 協助。
4. 不知道被繼承人有什麼財產怎麼辦?
到 國稅局 申請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所得資料,以及 金融遺產參考清單(可查到存款、股票、保單等),這是免費的。
5. 不動產繼承登記逾期會怎樣?
逾期 6 個月 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列冊管理,且每月加罰 應納登記費 1 倍(最高 20 倍)。超過 10 年 未辦理,地政機關直接公開標售。
6. 繼承人間無法達成協議怎麼辦?
如果繼承人無法達成協議,可以:
- 先辦 公同共有登記(暫不分割)
- 向法院聲請 遺產分割調解
- 調解不成可提起 分割遺產訴訟
7. 遺產稅繳不出來可以分期嗎?
可以。 遺產稅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可申請分期繳納,分 1~18 期(每期以 1 個月計),但須加計利息。
8. 在國外有遺產要怎麼申報?
同樣要在台灣申報遺產稅。 台灣是屬地兼屬人主義,被繼承人是中華民國國民,其境內外全部遺產都應申報。國外遺產可按 當地價值 折算申報,已在外國繳納的遺產稅可扣抵(不超過台灣應納稅額)。
總結
| 階段 | 關鍵事項 | 重要期限 |
|---|---|---|
| 除戶登記 | 到戶政辦理死亡登記,同時申請除戶謄本 5 份+印鑑證明 | 30 天內 |
| 決定繼承方式 | 確定要用一般繼承(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 | 拋棄須 3 個月內 |
| 查調財產 | 到國稅局查被繼承人全部財產 | 不限 |
| 申報遺產稅 | 免稅額 1,333 萬,扣除額另計,稅率 10%~20% | 6 個月內 |
| 不動產繼承登記 | 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多人需協議分割或公同共有 | 6 個月內 |
| 結清帳戶 | 銀行存款、股票、汽機車過戶 | 汽機車 1 年內 |
親人過世後 30 天內先到戶政辦除戶登記,同時申請除戶謄本和印鑑證明(要多申請幾份);6 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免稅額 1,333 萬);拿到完稅證明後 6 個月內到地政辦不動產繼承登記。 拋棄繼承必須在知悉後 3 個月內 向法院聲請,逾期就自動適用限定繼承(以遺產為限還債,不用用自己的錢還)。98 年以後的繼承事件全部自動限定繼承,除非債務遠遠大於財產,否則不用特別做什麼。
以上資訊整理自 2026 年 5 月財政部、內政部戶政司、各地政事務所及相關法規。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地政士或律師。本文章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